

拍卖|参加房产拍卖之前必须做好的功课
近年来,拍卖在悉尼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的二手房成交方式。 然而,笔者作为执业律师仍经常会听说有人或因冲动,或因不了解拍卖程序而被迫买下自己不满意的房产或导致金钱损失的案例。与此同时,也听说有人因抱怨拍卖没有确定性或者竞争太激烈而选择完全不考虑以拍卖方式出售的房产,但这样一来不仅有可能错过合适的房产,更有可能错过入市的机会。笔者认为,只要准备得当,通过拍卖的方式来购买房产和其他方式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也并不存在不可控的风险。 拍卖作为一种进入房产销售协议的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冷静期(Cooling-off Period)。如果是通过私下协议(Private Treaty)的方式来买房,一般买家有法定5个工作日的冷静期。也就是说,买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往往只需缴纳房价的0.25%的小定,如果在冷静期内改变主意不想买该房产了或者因为其他原因不能买了,则只会损失小定。但是拍卖是没有冷静期的,一旦拍卖师落槌,出价最高的竞拍者必须进入合同并且缴纳大定(通常是房产售价的10%)。正是因为这个特点,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参加拍卖之前做足以下几方面的功课。 一、请律师审





























